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高水平法律服务。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司法部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特别是刚才提到的律师涉外服务,努力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来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应该说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培育工作。支持引导一批综合实力强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加快进入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行列。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与2018年相比,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的分支机构数量增长了69.67%,在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持续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司法部先后举办了3期涉外法律人才高级研修班、10期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指导全国律协举办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律师1400多名;我们会同教育部实施涉外律师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累计招生培养近1500人。
三是重视发挥港澳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司法部牵头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促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特别是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今年组织实施了试点期限延长后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截至目前,司法部已经顺利举办了4次考试,有18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了考试,有482人取得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杨向斌介绍,通过试点,一批具有丰富跨境法律服务经验的港澳律师进入内地律师队伍,有力提升了涉外法律服务、涉外律师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
南方+记者 赵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