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指出,我国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重点优化新生儿童参保流程,鼓励地方进行探索与创新,切实提高儿童参保率,力争到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在到“十四五”期末,儿童参保率稳中有升。
《通知》指出,行动期间,各级医保、教育、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参保宣传动员力度。各地要加快推动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对尚未落实的地区,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个别统筹地区如与上述规定不符,应尽快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
鼓励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医保码,在出生后180天内均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医保部门指导新生儿父母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后,要及时更新新生儿参保信息。